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吕红兵:以五中全会精神引领律师行业创新发展
2016-01-26 16:01:28 点击次数:
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,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的发展理念,可谓亮点闪现。上述五大发展理念,是从理论到实践的重大突破,对破解发展难题、增强发展动力、厚植发展优势,可谓意义重大。作为专业法律服务的提供者,律师行业应当学习并领会、理解与掌握这一理念,贯彻且落实于拓展业务和事业发展之中。
(一)
理念乃行动之指南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发展理念是发展行动的先导,是发展思路、发展方向、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。……以发展理念转变引领发展方式转变。”同样,我们要牢固树立律师服务于发展大局,即服务于经济建设、政治建设、文化建设、社会建设、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“服务观”,充分认识法律服务的“从属性”与“适应性”,深刻研究经济发展规律以及社会主义建设规律、人类社会发展规律,从而形成并优化法律服务的新理念、新思想、新战略,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深化改革开放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奠定基础。可以这么说,不关注、不懂得、不研究、不掌握经济规律和经济政策,我们的法律服务业将始终处于“盲目”、“盲从”与“盲动”状态,反应迟钝、动作缓慢、跟不上、接不下的现象就会时时存在、处处发生,且无法改变,做大行业、做强队伍也因此成为无源之水、无本之木。
当然,在充分认识并发挥法律服务规范性、保障性功能的同时,我们要进一步理解与把握法律服务的引领性与推动性价值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,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,要“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”;要“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”。同样,法律服务的功能不仅是保驾护航,而且还应该是“推波助澜”;不仅规范、保障,更有引领、推动。例如企业“走出去”,律师不是被动地跟着“走出去”,而是主动、率先研究“走出去”的法律制度与法治环境,引领并推动企业“走出去”,发挥“革命军中马前卒”的独特魅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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